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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为何需要一场战争

2017-07-23 凤来仪 一溪寒冷自生烟

原标题:强人莫迪——兼谈印度为何需要一场战争

来源:圣谛;百亩林随笔



编者导读:当今世界,有很多顶着“强人”帽子的政治家,但绝大多数,都是演员。真正的强人,有眼光,有手腕,知道如何能达到自己的目标。大国领导人中,真正的强人在作者眼里就一个:印度总理莫迪。




对印度来说,这个冲突能赢更好,提升印度士气,真输了也无所谓,反过来怼国内反对改革的各种势力,谁再反对谁就是“印奸"。对中国来说呢,逢此多事之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好的选择是谈判解决,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未必能心想事成。所以印度可以输,中国则输不起。

                        

欲知一国,先知其史。与中国相比,位于南亚次大陆的印度简直像万国博览会,你方唱罢我登场,各种势力走马灯一样在这块大陆肆虐。讲真,如果没有种姓制,可能老早被各种叛乱折腾的体无完肤。同样,如果没有种姓制,印度今天的大国之路也不会这么难走。


种姓和柴明达尔制根深蒂固,使印度容易被异族统治


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管祭祀,刹帝利管行政战争,吠舍工商业,首陀罗草根老百姓,在四等之外,还有达利特--根本不算人类。这种种姓制度根深蒂固之处在于,并非仅仅落于纸面,而是落在人心。一个首陀罗农民有意见,但看到哪怕一个破落的婆罗门,也只有低头服软。哪怕他举起锄头立刻能杀掉面前的婆罗门,他也绝对不敢。

 

这也就是为什么印度历史上对农民的奴役如此之深,却甚少见到印度农民起义的缘故。没法起义,对面走来几个婆罗门这边就跪了,相比之下,中国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还真是平等的表达。

 

刹帝利是世俗统治者,管行政这些,因为种姓等级制深入人心,所以印度也就特别容易被异族统治,跟中国满清的儒法国家差不多。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婆罗门是定死的,而谁能保证婆罗门的地位不变,谁就当刹帝利,婆罗门们毫无意见。就好像满清来了开科举给官做,读书人就没意见了。只是印度的程度要深无数倍,如果满清腐儒看到印度,会觉得这就是他们梦想中的天堂。


在种姓制外,印度在历史上长期沿用一种叫做柴明达尔制的土地制度。14世纪印度开始使用柴明达尔这个词。从莫卧儿时期开始,越来越多地指国家的田赋征收人。17世纪主要指田赋征收人,他们分布全国各地,作为政府和农民之间的中间人向村社或农民征收田赋,本质类似包税人。


最初柴明达尔对其领地没有所有权,后来政府为了使柴明达尔交足田赋,允许他们在领地内享有行政、司法和军事权力。这种权利可以继承、转让和出卖。1793年,印度总督宣布在孟加拉、奥里萨、比哈尔实行固定柴明达尔制。承认柴明达尔为世袭的土地占有者,规定柴明达尔缴纳的田赋数额固定不变。


种姓制加柴明达尔制,让印度特别容易被异族占领,反正上面是谁我不管,我当我的柴明达尔,谁当权我给谁交税,挣我的差价。对底层农民来说,连交税对象都不变,都是柴明达尔,所以印度人谈不上什么民族情绪。宗教情绪倒是很大。所以英国人统治印度的成本是很小的,说白了就是换了个上层刹帝利而已,其他的利益集团都没触动。


印度历史纷繁复杂,相比国家概念,印度更像一个地理文化概念


最早的入侵者是高加索的雅利安人,他们创造的文化被称为吠陀文化,种姓制度就是在这个时期产生的。我估计是外来者为了便于统治原住民发明出来的东西,其实看种姓高低有个最简单的方法:看肤色即可。越白越高,越黑越低。也是一白掩百丑的节奏哈。


到公元前六世纪,印度形成了很多小国,佛祖释迦摩尼就是其中一个小国的王子。同时,波斯帝国在这里也有势力范围,许多小国臣服在波斯万王之王的脚下。等到亚历山大征服波斯,也顺路来到印度。但亚历山大待在印度的时间很短,等他死后。被称为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建立起印度历史上的第一个帝国式政权:孔雀王朝。孔雀王朝阿育王时期到达颠峰,阿育王大力支持佛教,结果死后孔雀王朝就衰落了。


从公元前二世纪开始,安息人等先后侵入印度,大月氏人成为最成功的侵入者,他们在北印度建立了强大的贵霜帝国。贵霜帝国瓦解后,取代他们在北印度的优势地位的是笈多王朝。笈多王朝是由印度人建立的最后一个帝国政权,之后的印度,就被各种不同的外来势力统治。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孔雀王朝还是笈多王朝,跟中国秦后的大一统中央集权帝国都是两码事,这些印度王朝实际上还是由各地大小王公直接施行统治。


笈多王朝被来自中亚的白匈奴人冲的七零八落,地方王公纷纷叛乱,帝国迅速瓦解了。七世纪的时候,拉普特人在北印度崛起,建立大小王国和各种势力,直到11世纪伊斯兰入侵。


中亚突厥人,伽色尼王朝的苏丹马赫穆德远征印度,1173年阿富汗的廓尔王朝又来。廓尔王朝的总督于1206年采用苏丹头衔统治被穆斯林征服的北印度地区,定都德里,称德里苏丹国。这个时期,印度的伊斯兰化很厉害,但相对宽松,除了征人头税外并不对非穆斯林居民进行迫害。乌尔都语在苏丹时代产生,以及锡克教也在德里苏丹王朝时期产生。


瘸子大帝帖木儿的后裔,另一支突厥人在1526年到来,建立了莫卧儿王朝,经过多年征战,基本统一印度。除了南方的马拉塔王国,马拉塔人在最强盛的时候,甚至要取莫卧儿王朝代之,但印度的命运,并不在印度人这里,列强来了。



葡萄牙人先到,然后荷兰人,然后英法在这里展开争夺,英法争夺印度是英法争霸世界的一部分。英法都有东印度公司,英国在马德拉斯,法国在本地治理,都是防守严密的堡垒城市。经过三次卡拉迪克战争,英国人最终在海战中占据上风,彻底把法国海军驱逐出了印度洋。1760年,法国彻底失去印度。印度落入英国之手,日不落帝国最伟大的缔造者之一冒险家克莱武将军为国王赢得了印度,在英国历史上从来没有人以如此少的兵力征服如此广大的土地,获取如此多的财富。


克莱武将军


英国统治下的印度分为13个省,包括缅甸。另外约有700个由印度王公统治的土邦在英国严密监督下存在着,为防止俄国染指印度,英国致力于西北方向扩展英属印度的疆域,具体请见中亚往事。1885年,印度国大党成立,1906年组建全印穆斯林联盟。


一战后,印度开始争取独立,二战后英国实力严重下降,再也无法保有这么大的殖民地。1947年英国提出蒙巴顿方案:巴基斯坦和印度两个自治领分别于1947年8月14日和8月15日成立,英国在印度的统治宣告结束。


看完印度史,是否比中国的历史复杂?种姓制度,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历史沿革,印度更像是一个地理文化概念,而非一个国家概念。因此经过这么多年的整合,印度依然给人感觉乱糟糟的。直到现在的总理--强人莫迪。


强人莫迪登场,以牙还牙穆斯林和刮骨疗毒废钞


当今世界,有很多顶着“强人”帽子的政治家,但绝大多数,都是演员。真正的强人,有眼光,有手腕,知道如何能达到自己的目标。大国领导人中,真正的强人在我眼里就一个:印度总理莫迪。


吠舍出身的莫迪从政后担任古吉拉特邦首席部长,那里发生了严重的穆斯林对印度教徒的恐怖袭击事件,按照当今一般处理方法,除了缉拿凶手,恐怕安抚穆斯林是个必然选项。结果莫迪用了中世纪的处理手法: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在他的煽动支持下,该邦的印度教徒群体之后三天里猛烈攻击穆斯林,结果导致约2000名穆斯林被杀,被强拆被殴打被驱逐的不计其数。接着莫迪还公然歧视恐吓穆斯林。他提出,穆斯林是该邦的外来者、敌人和潜在的恐怖袭击者,这里的穆斯林要想过上和平安定的生活,那么就必须对印度文化俯首称臣,并平静接受自己的非主体公民地位,并且若再发生对印度教徒的恐怖攻击,那么等待穆斯林,将是更加残酷恐怖的报复。


让全世界大跌眼镜的是,古吉拉特邦从此以后居然就此平静下来,恐怖袭击活动非但没有增加而且还大幅度减少,穆斯林以后就真的极少在该邦发动恐怖活动,而且也平静、安安稳稳地接受了自己的非主体地位。有了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下,莫迪开始采取各项措施来发展该邦经济,吸引外资,结果古吉拉特邦的经济增长率长期居于印度各邦之冠,被美誉为“印度的广东”。

 

相比那些软弱的政客和狗屁不通的专家,莫迪是真正懂得统治艺术和政治本质的人,是一个真正的现实主义政治家,有目标、有决心、有手段。


当上总理后,2016年11月,莫迪政府宣布自次日起废止原500、1000卢比纸币,并宣布发行新500、2000卢比的纸币,民众可至银行以旧钞兑换新钞。印度是一个高度依赖现金的国家,90%以上的交易以现金完成。在这种背景下一次性废除86%的流通中纸币,可想而知难度巨大。


印度政府声称“废钞令”的目的是为了打击恐怖主义、“黑钱”、腐败。但这项废钞令同时规定,如果居民将价值25万卢比(约合2.5万人民币)以下的旧币存到银行时,政府不会予以追问。但超过这个限额后,如果居民的存储与合理收入不符,则将面临高达60%的惩罚性税收。狠不狠?我不管你收入来自哪里,更不会去一个一个去巡视或者审判,但凡超过合理收入的部分,直接上缴60%——否则,就是废纸一张。


此举无异于刮骨疗毒,废钞不仅仅将腐败势力集团一举“瘦身”,极大震慑腐败,减小既得利益集团的改革阻力,扭转过去依赖现金的情况,更深层的目的是为其后的改革铺平道路。将金钱数字化、系统化,为发展现代支付体系铺下地基,有利全国商业贸易长远的发展与流通,同时也方便税务部门监管,扩大了有效税基,为今年7月实行的消费税(GST)税制大改革打开了通路。


前面讲的,印度历史上长期出于割裂状态,各地自主,哪怕成为一个国家后也是如此。各地税制,算法完全不同,印度这么大的国家,却谈不上一个统一的市场,看上去再大,又有何用。统一税制改革,就是印度迈向统一市场的关键一步。


阻力之大,你用脚趾思考都能想出来。那么现在中印边境冲突爆发,是为了什么还需要我再说吗?


中印边境冲突,印度谋求大国崛起的必由之路


两个都想成为强国的邻国,如果能和睦相处才是怪事。中印在边境爆发危机,只是个时间问题而已。至于那些具体理由倒不是很重要,两个体形苗条的人坐在双人沙发上可以有安全距离,两个体重超过300斤的巨胖,坐双人沙发上,怎么都会磕磕碰碰。锡金、不丹、尼泊尔夹在两大有核强国间,不憋屈才是怪事。至于能否指望巴基斯坦很难讲,因为巴基斯坦也指望中国出头。


那么对于印度而言,这场冲突固然在领土要求上有所企图,比如改善地缘环境等等,但有很多文章说印度害怕中国军队进攻等等言论,这种话真是幼稚。现代战争,你就算靠的近,你敢进攻一个有核大国?平壤靠的够近的了吧,几千门大炮不就震慑的韩国当年死命拖着克林顿后腿不让美国动手吗?所以两个有核大国之间,除非活得不耐烦,根本不会有大规模战争爆发。


西里古丽走廊确实是印度软肋


印度真正的目的之一是,用军事冲突整合国内,这在历史上真是屡见不鲜,战争和民族主义国家主义这个工具应用的好,就是整合国家的利器,用的不好,就是国家丧亡的前兆。目的之二,中国的一路一带,势力向中亚扩张是必然的,而中亚又被印度视为屏障,在这个节骨眼上来一下,无论输赢,这一路上的国家势力,都要掂量掂量成本收益,划得划不来。再有,本来周边国家就对庞然中国心存忌讳,印度再吃个憋,说不定中国的战略环境会更恶劣。一战前,德国的崛起和强势,让矛盾重重的英法俄最终摒弃成见,各自做出让步形成联盟。


所以对印度来说,这个冲突能赢更好,提升印度士气,真输了也无所谓,反过来怼国内反对改革的各种势力,谁再反对谁就是印奸。对中国来说呢,逢此多事之秋,真心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好的选择是谈判解决,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未必能心想事成。所以印度是可以输,中国则是不能输。这么个小小的冲突,输了还谈什么中华复兴,那就真成中国梦了,小小边境冲突,极大考验国家智慧。





小说连载:


洛丽塔(1)


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洛丽泰四十二岁了(代译序)——董鼎山

三十年前我初读《洛丽泰》,带了一阵好奇涉猎的心情:

一个中年男子对十二岁女孩的恋情故事,很难使严肃的文学读者把它看为艺术。我的好奇心乃是双重性的:一、一位堂堂的文学作家怎可把这样的主题作淋漓尽致的描写?二、他的写作技巧怎会精妙得令文学评论家叹为观止,捧为杰作?

《洛丽泰》当时的风行一时就是因为读者们的这类双重兴趣。内容的奇特与写作的精妙使它成为一本雅俗共赏的书。

《洛丽泰》的成功,立即把作者弗拉迪米尔.纳布考夫升华为一位国际知名人物。在一个访问记中,纳布考夫告记者道:“出名的是洛丽泰,不是我。”这是他的谦虚。纳布考夫的名字不但在国际文坛上响亮,而且也成为出版界的畅销商标,他出生于一八九九年,到了一九五八年才在西方享受盛名,当时已六十岁。他的成功可以作为对那些年近花甲而尚在苦苦耕作的未成名作家们的鼓励。当然,我并不是说你只要写一本有关性状态(正常或不正常)的小说即可成功。可是我们不能否认,近百年来有多少部世界文学杰作的吸引读者都是出于不平常的理由。满脸淫笑的读者以为《洛丽泰》是“脏书”。在过去,乔依斯的《尤力西斯》,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以及亨利·密勒的自传性小说都不是同样的声名狼籍?很少有读者会将形容一个中年男子对十二岁女童怀有欲情的著作目为正经的文学。美国女作家爱瑞卡·钟的处女作《惧怕飞行》在开首就被目为淫书。其实她也是位严肃诗人,不过她在包封上的金发美貌的肖照未始不帮助她的著作的畅销。钟女士对自己艺术的被人误解,悻悻不平,其实她应责怪她自己的出版商的宣传部门。

作家因此处在两面为难的局势中:一面他要畅销,一面他又要自视清高。文学作品如要在商业上获得成就,宣传作用是必要的。纳布考夫初成畅销作家的经验是甜苦交加。在《洛丽泰》问世之前,他已用俄文写过好几部小说,评论过果戈里,发表过短篇小说与诗。可是在西方读者们的心目中,这位年近花甲作家的“处女作”竟是一部觊觎小姑娘肉体的故事,而纳布考夫当时在康尼尔大学中所教授的是托尔斯泰,普希金、契诃夫,卡夫卡,福楼拜,普鲁斯特!

那末我们对纳布考夫著作这部小说的疑问应该取得怎样的解答呢?文学应该怎样解释它的“色情”,“淫猥”的成份?

(《金瓶梅》,《肉蒲团》是否中国古文学经典作?)

纳布考夫自己曾作这样的谈论:

“在古代欧洲,直到十八世纪,喜剧、讽刺作品、甚至一个诗人在俏皮嬉玩情绪中的出品,都故意含有淫荡的成份。

在今日,‘色情文学’此词的含意则是平庸,商业化……”纳布考夫以为真正文学艺术的描写应与简单直接的描述分得清楚。“低级色情小说中的动作都只限于陈词滥调的交媾;好象是说,作品不应用风格、结构,意象来分散读者的淫情。”

性爱是人生的一部分,创造艺术家都不能忘却这个人生重要的因索。莎士比亚作品、甚至圣经中也有性爱的描写。庸俗作品与文学艺术品间的分界线便是:前者是露骨的,千篇—律的,陈词滥调的;后者则是寓含独创的想象力的。

纳布考夫自认《洛丽泰》是他最佳的英文原作。作家的孕育小说正好妇女的孕育婴孩一样,需要怀胎期。早于三十年代的柏林时期,纳布考夫已在孕青这个童女恋故事,终于一九三九年巴黎出版了俄文的《魅人者》(the Encllanter)。《魅人者》是《洛丽泰》的前身,是纳布考夫约最后一部俄文著作,次年他就与妻儿移居美国,时年四十岁。

《魅人者》含有后来杰作《洛丽泰》所有的因素:一个中年的欧洲男子;一个幼稚的女童;一个追求母亲以便得到女儿的主题。所不同者是,《魅人者》的最后被卡车撞死者是那个中年色鬼,而《洛丽泰》的丧生者是女童的母亲。《魅人者》于一九八六年由纳布考夫儿子译成英文,在美国出版)《洛丽泰》于一九五八年在美国出版时,纳布考夫在美定居不过十八年。使我这类读者特别觉得惊异的,是作者描绘中对美国情景的熟悉,对美国俚语的熟悉,对五十年代美国青少年情况的熟悉。不但如此,因为他来自欧洲,他的看法又有特别的新鲜感。不过撇开他的创作才能不谈,他对这类故事情节的专注令人不得不怀疑他本人对幼小女孩是不是也含有垂涎觊觎的遐想。

其实,远在《魅人者》出版之前,纳布考夫已在他的用俄文所作的自传性小说《天资)(the Gift)中起了《洛丽泰》的苗头。下面的一段乃自英文转译过来的,“啊,我如只要有一霎儿时间,可以赶出怎么样一部小说!

以实生活为根据。请想象选样的情节:一个老混蛋——仍在壮年,热切渴望人生的乐趣。他遇到一个寡妇,寡妇有个女儿,还是个女童——你知道我的意思——没有发育完全。不过她行路姿态可以挑逗得你发狂。一个纤小的女孩,非常白哲、苍白、眼下呈青色。当然她对老色鬼毫不加注意。怎么办呢?不加思索地他就娶了寡妇。好吧。他们三人一起合居。从此开始’你可无限发展——诱惑,永恒的折磨,痒痒的难熬,疯狂的希望。结局——是一个失算。光阴疾驰,他老了,她发育成长——并未成为丑香肠。她行路而过,轻蔑地投你一眼;令你发烧。

怎么样?你觉得这里有一个陀斯妥也夫斯基的悲剧?你知道,我一个好朋友曾有过这样的遭遇……”

纳布考夫不但是创作天才,也是语言天才。英文不是他的母语。在国际作家中,很少有人能够如此精通另一种语言。

《洛丽泰》中所用的英文字汇令人吃惊。不过他也有采用艰涩生字的习惯,那个习惯也曾受过《纽约人》当年小说编辑凯瑟林·怀特的批评。主角亨堡·亨堡(Humb ertHumbert)这个名字就滑稽得很。作者对主角的详细描写令人想到他在用艰涩生字时的细细推敲。亨堡·亨堡对发育没有完全女孩的癣好有特殊的定义:年龄必须在九岁至十二岁之间。

亨堡的情欲对象是可望而不可即。他不能占有这样的一个色欲对象,因为时间在飞驰,即使在他占有时期,时间会毫不留情地把女童进化为成年妇女。在这方面看来,很多正在失恋的该者读了《洛丽泰》后应该有相当的满足感:至少,他们所追求者并非四年为限、可望而不可即的对象。我这样地陈述一定会给有些读者斥为胡思乱想。不过正如纳布考夫在他的自传小说中所说,“从此开始,你可无限发展……”我们这些对女童并不作非分之想的读者,至少可以在欣赏一部文学杰作之余,随着作者的想象力,作一些毫不受拘束的发挥。

在《洛丽泰》这部小说中,反甭的角色好像是时间。一个人在出生时就在向死忘行进。时间是敌人:亨堡要赶着时间去享受他所特别嗜好的人生乐趣;《洛丽泰》在不断成长,纳布考夫要赶着时间写他的杰作。《洛丽泰》出版时他已年近六十,它可留了多少年完成他所有所想创作的作品?纳布考夫逝世于一九七七年,享年七十七有余。时间是生命中一个最大因素,而人一出生,除了谋生填饱胃腹之外,最大的兴趣是情欲,最大的惧怕是死亡。《洛丽泰》主角亨堡整个时间就是被这两个关注所缠迷。性与死乃是文学作品中常见的主题。但是亨堡对洛丽泰着迷的特殊又可与其他一类的着迷程度相比。例如,一个专心一致的艺术家对创作过程的关注;一个科学家对他的发明进度的关注;一个革命家甚至恐怖主义者对收复祖国失地的关注等等。这种关注心理都是极为紧张的。亨堡对洛丽泰的情爱简直是疯狂性的。他的紧张成为创作者的紧张”怪不得这部作品被公认为杰作。

关于《洛丽泰》的出版史,也含有纳布考夫个别的特性。他于一九五四年春季完稿,立即将稿件投寄出版商。我们须知,一九五四年美国在阅读自由方面尚是中古时代,关于性的描写书籍都是禁书。我犹记得不能在书局购到一本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或者亨利·密勒的自传小说。在图书馆中,这些书都是给锁起来的。我也记得当时最给青年人读得破破烂烂的是一位医生所写的有关性教育的书《不必恐惧的性爱》(Iove Without Fear)。当时,甚至诺曼·梅勒在他的处女名作《裸者与死亡》之中,也不得不用“fug”来代替另一个众所周知的四字母的字。因此,在这种环境中,《洛而泰》原稿立即被四个纽约大书局所拒。编辑们看到中年色鬼垂涎凯舰女童的故事,不知所措。他们深知这本原稿富含文学价值,但清教徒气氛的社会不会接受。

而今日使人最惊奇的是纳布考夫当时的好友,著名评论家爱德门·威尔逊与玛丽·麦卡锡似也不能(或不敢?)欣赏。

纳考布夫虽自称“这是我的最佳英文著作”,请威尔逊夫妇过阅。可是今日,我们在威尔逊书信集中读到,他回信给纳布考夫道:“我所读过的你的作品中,最不喜这部。”玛丽·麦卡锡根本没有读完全稿,而把《洛而泰》的写作批评为“拖泥带水,粗心草率。”

我们当然了解,即使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也不能客观地欣赏另一作家的杰作。文人相轻。中外古今一律。尤其是在一部突破性的著作出现时,评论家会摆出一阵怀疑的姿态。纳布考夫初到美国时,威尔逊帮了很多的忙,例如将他的作品向《纽约人》杂志推荐。可是他不但将《洛丽泰》原稿指责为“可憎”,“不现实”’“太讨厌”,而且将自己这种意见提交自己的出版商。被美国出版界拒绝后,《洛丽泰》终于次年在巴黎由奥林比亚书局出版。书局主人的父亲便是三十年代大胆出版亨利.密勒的自传小说的人。历史真是会重复的。奥林比亚书局也曾出版了其他作家如山缪尔.贝克特,威廉·波罗斯等的著作。

《洛贸泰》初版仅五千本。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读了以后,在伦敦《泰晤士报》写评论,把它称扬为一九五五年最佳三部小税中之一部。此活,《洛丽泰》就不胫而定,成为国际畅销书。

格林与威尔避及书局编辑的见解不同点是在,前者所看到的是文学与文字,后者却只看到了浮面的淫意淫词。《洛丽塔》的最后在文坛的胜利可以说全是格林的功劳。格林予以佳评后,美国的小型文学杂志《铁锚评论(AncIIor Review)也予注意,节录登载,这家杂志当时的年轻编辑即是目前主持《纽约书评》双周刊编务的杰逊·埃浦斯坦。不久美国与英国的书局也改变原意,陆续在英、美、加拿大出版了《洛丽泰》。

当《洛丽泰》初版在巴黎由奥林比亚书局出书时,英国政府当局曾要求法国政府查禁。在英美问世后,英国内阁也曾开会辩论,但是没有禁售。新西兰则后来一度禁售。

《洛丽泰》在美国由普特南书局于一九五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出版,立即成为畅销书,于一九五九年一月爬升《纽约时报》畅销书目单第一位!(最终被另一个俄籍作家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挤出宝座。)当时多半的书评都把评论集中于所谓“洛丽泰事件”的纠纷,而不是书的文学价值。

这样的宣传当然大大的提高了读者公众的兴趣,增加了书的销路。只有女作家伊丽莎白·珍威(EIizabeth Janeway)的评论看出了此书含莎士比亚性质的悲喜剧意味:“我认为亨堡的命运寓有传统的莎士比亚式悲剧性……亨堡是个受情欲驱使的普通常人。他的觊觎洛丽泰到了不把她当作人的地步,只把她看作梦想虚造的肉体——这种狂情还不是宇宙性的,历史永恒的?”

珍威女士一言点破了不朽经典作品的特性(横的宇宙性,纵的永恒性)。今日,《洛丽泰》已被世界公认为现代文学的经典之作。但是社会不乏愚昧无知的人。它与很多其他名作仍在某些美国城镇的图书馆中被禁。四十二岁的洛丽泰(人),三十岁的《洛丽泰》(书)应算是成熟了。

(原文初载于《读书》1988年第10期,文中人名、书名有与正文中译法不同者,均保留原文面目,未予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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